《江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2条》发布“四个聚力”提振外贸发展信心

江门日报讯 (记者/凌雪敏 通讯员/江关宣) 7月5日下午,江门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江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2条》,并介绍总体情况。

据悉,日前海关总署推出了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,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和跨境贸易便利化。为进一步推进海关总署新举措在关区落实落细,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海关政策,江门海关推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2条措施,全力支持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提振外贸发展信心。从内容上看,这12条措施可以概括为“四个聚力”。

聚力提升进出境物流效率。措施明确,持续推广“组合港”“湾区一港通”模式,扩大实施范围,扩大“船边直提”“抵港直装”试点企业和货物范围。支持陈皮、鳗鱼、富贵竹等本地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,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,保障供港澳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、安全供应,加快能源矿产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等方面工作,持续提升进出境物流效率。总而言之,就是要让货物快进快出。


【资料图】

聚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。措施提出,要高质量实施RCEP等优惠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政策,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享惠。大力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,服务企业享受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便利。支持江门北站中老、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,畅通对东盟、欧盟进出口陆路通道。

聚力促进企业减负增效。措施给予了企业一定的容错纠错空间,将依托“互联网+海关”推动企业申请主动披露,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、守法便利通道。同时,加大海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信用培育力度,并推动关区高级认证企业参与“集团保税监管模式”“经核准出口商制度”等创新业务改革试点,帮助高级认证企业降本降费。

聚力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。措施提出,持续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,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,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。助力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,支持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发展。

下一步,江门海关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落地落实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调查研究,持续运用“关长送政策上门”、关地企“直通车”机制,积极回应企业需求,助企纾困解难,确保政策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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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海关积极落实进口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政策

上半年企业享减让税款2.3亿元

7月5日下午,江门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,记者从会上获悉,1—6月,江门海关为企业签发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2.1万份、涉及享惠货值65.8亿元,落实进口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政策,为企业减让税款达2.3亿元。江门海关辖区新增高级认证企业4家,增长8%,辖区高级认证企业总数达52家,贡献了关区36%的进出口总值,成为促进地方外贸发展的主力军。

助力货物“快进快出”提速增效。江门海关持续扩大“组合港”“湾区一港通”模式实施范围,截至目前,江门市高新港、高沙港、新会港、三埠港等4个主要港口已与蛇口港、盐田港、南沙港等国际枢纽港口达成战略合作协议。江门高新港—广州南沙港“一港通”业务在今年2月份顺利开通并实现固定时间、固定航线的班轮化运作,江门高新港—深圳蛇口港“组合港”业务于6月12日顺利启动。

帮助企业“减负增效”多管齐下。其一,江门海关持续通过“普法快线”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,为企业量身定制关税减让享惠清单,帮助企业充分掌握并用好相关政策。江门海关关税处副处长詹文表示,今年以来,江门海关已开展宣讲培训9场次,协助广东分署组织宣讲1场次,关区受训企业共660多家次;其二,加大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力度,江门海关聚焦关区产业链“链主”企业、“白名单”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等重点企业,依据认证标准重点、难点开展“一对一”精准培育。据江门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沈柱坚介绍,今年上半年江门海关举办系列高级认证相关法规制度、认证标准宣贯会20次,开展企业交流会、对接会、论坛等各类活动12次,辐射的外贸企业近300家。(凌雪敏 江关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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